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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閱服務
圖書館致力豐富館藏,以提供優質教學體驗。請留意借閱服務會在休館前三十分鐘停止。借閱借閱圖書館資料時,讀者須出示有效的學生證或職員證。所有圖書館資料必須於本館櫃台辦理外借手續,如有任何學生在未有完成外借手續或未經授權下私自把館內資料帶離圖書館,圖書館館長可將個案交由學生紀律程序處理。預留書籍預約服務讓讀者可以在 TWC Search 預約已被其他讀者借出的流通書籍。當書籍可供借閱時,圖書館會透過電郵通知預約者到櫃台借閱。所有預約書籍必須於電郵顯示的最後提取日期或以前借閱。還書借出資料須在到期日或之前歸還到圖書館櫃台或還書箱。以下物件則必須歸還到圖書館櫃台(而不能投進還書箱):- 已逾期的圖書館資料
- 設有附件的圖書館資料
- 多媒體資料(例如DVD光碟)
- 其他圖書館的閱讀證
使用還書箱歸還圖書館書籍時,請注意小心輕放。若書籍經還書箱歸還而致任何損壞或遺失,圖書館概不負責。逾期歸還會被罰款資料類型逾期罰款 *一般藏書 / 多媒體資料每天HK$2指定參考資料每天HK$20* 公眾假期除外遺失及損毀圖書館資源的罰款如有遺失或損毀圖書館資料,請盡快到圖書館櫃台與職員聯絡。讀者須按重置成本或修補所需費用賠償,另加手續費港幣六十元正(每件物品)及尚欠的逾期罰款(如適用)。所有已遺失或受損毀圖書館資料依然歸圖書館所有。罰款一旦繳付,將不得要求退還。逾期過久任何逾期未還的外借資料,若所累積罰款已達最高罰額,會被視作遺失處理。圖書館會暫停該讀者借閱權利。讀者須繳付重置成本、手續費港幣六十元正(每件物品)及最高逾期罰款額。所有被視作遺失的圖書館資料依然歸圖書館所擁有。罰款一旦繳付,將不得要求退還。通知書圖書館會把所有通知,包括逾期提示及提取預約書籍提示等發送至學生與職員的學院電郵地址。按時歸還圖書館資料乃讀者的責任,即使未能接收或查閱相關電郵通知並不會獲得罰款寬減或寬免。暫停借閱權如有讀者戶口出現以下情況,其使用借閲權利會被暫停:- 有六項或以上逾期外借資料;
- 任何外借資料逾期達三十日或以上;
- 總罰款額達港幣一百元正或以上;
- 任何罰款未能於三星期內清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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