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士学位课程
-
副学位课程文凭课程研究与成果
学生代表选举
学生代表选举2024/25年度
A、简介
东华学院由学生和教职员组成。 为精简管理和制定政策,并增强学院内各人的归属感,我们希望能从学院内的不同成员中获得不同的观点及意见。 学院邀请学生加入学院各个学院管理委员会及委员会作为学生代表发表意见。
B. 学生代表选举时间表提名期:
2024年12月1日至20日
竞选活动:
2025年1月1日至26日
投票日期:
2025年1月27日
结果公布 :
选举结束后的下一个工作日
备注
若遇上特殊情况,选举日期将由学生事务委员会(STUAC)主席修定。C. 学生代表于学院各委员会内的名单
2023/24 学年(有效期由2024年1月31日至2025年1月30日)
2022/23 学年(有效期由2023年1月31日至2024年1月30日)
1. 校务委员会(CC)
a. 职责
校务委员会负责管理学院财产和学院的一般事务,并根据校董会(BoG)的指示,在会议中不时修订学院章程细则及有关规条(如有)。
备注
详尽职责范围请浏览东华学院网页 – 关于东华学院 > 管理,请 按此。
b. 组成
校务委员会由16名成员组成。 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委员会内各成员由校董会任命。成员
3 名東華三院代表
5 名具有高等教育工作经验的人士
4 名具有与学院课程及营运相关经验的专业/社福界或商界人士
校长(当然成员)
2 名员工代表
1 名学生代表出席
所有副校长
秘书
校长办公室主任
c. 会议次数
每学年召开不少于 4 次会议2. 学术教务委员会(AB)
a. 职责
1. 规范和审批学院的所有学术事务(包括招生、学术规则、新课程 / 课程领域发展、课程教学、质素保证、评估标准、考试安排及学生毕业等)。
2. 有效制定、实施、审查及改善学院的学术课程及活动。
备注
详尽职责范围请浏览东华学院网页 – 关于东华学院 > 管理,请 按此。
b. 组成主席
校长
副主席
副校长(学术)
成员
副校长(行政及拓展)
各学院院长
学生事务长
质素保证处长
研究事务处长
图书馆长
各学院委派1名全职学术人员
2 名学生代表
出席
校长办公室主任
财务总监
人力资源总监
校园设施管理处长
资讯科技服务处长
传讯及公共关系处长
学术与专门语言强化中心(CAPLE)主任 /CAPLE 代表成员兼秘书
教务长或由校长推荐副教务长
c. 会议次数每季度召开 1 次会议
3. 学术规章委员会(ARC)
a. 职责
负责向教务委员会(AB)汇报,并制定和审查学院课程的学术规章,及实施规例和程序。备注
详尽职责范围请浏览东华学院网页 – 关于东华学院 > 管理,请 按此。
b. 组成*
主席
副校长(学术)
成员
各学院院长
1 名在学院层面负责研究发展的高级学术人员
1 名在学院层面负责教学的高级学术人员
2 名学生代表
成员兼秘书
教务长或由校长推荐副教务长
*委员会可酌情增选其他成员(该等成员将无投票权)。
c. 会议次数
每学年召开不少于 1 次会议4. 通识教育委员会(GEC)
a. 职责
为通识教育课程制定框架和准则,并监督其运作和发展。备注
详尽职责范围请浏览东华学院网页 – 关于东华学院 > 管理,请 按此。b. 組成*
主席
副校长(学术)
成员
教务长
质素保证处长
学生事务长
图书馆长
通识教育统筹员
各学院由院长推荐 1 名全职学术人员
2 名学生代表秘书
由教务长推荐 1名教务处职员
*委员会可酌情增选其他成员(该等成员将无投票权)。
c. 会议次数
每学期召开不少于 1 次会议5. 教学事务委员会(LTC)
a. 职责1. 提升教学质素。
2. 监督对学习与教学成效提升的支持架构机制。
3. 在学院间提倡并推广良好实践方法。备注
详尽职责范围请浏览东华学院网页 – 关于东华学院 > 管理,请 按此。b. 組成*
主席
副校长(学术)或 其代表(负责教学的高级学术人员)
成员
由校长聘任 1 名专门从事教学的职员
各学院由院长推荐 1 名全职学术人员
质素保证处长 或其代表
教务长或由校长推荐副教务长
资讯科技服务处长 或 其代表
图书馆长
2 名学生代表秘书
由教务长推荐 1名教务处职员
*委员会可酌情增选其他成员(该等成员将无投票权)。
c. 会议次数
每学年召开不少于 1 次会议6. 质素保证委员会(QAC)
a. 职责1. 制定、实施和监督学术质素保证的框架及政策。
2. 保持学院内所有课程/课程领域的高标准。备注
详尽职责范围请浏览东华学院网页 – 关于东华学院 > 管理,请 按此。b. 組成*
主席
副校长(学术)
成员
质素保证处长
由教务长推荐 1名教务处职员
各学院由院长推荐 1 名全职学术人员
1 名学生代表秘书
由质素保证处长推荐 1名质素保证处职员
*委员会可酌情增选其他成员(该等成员将无投票权)。
c. 会议次数
每学年召开不少于 4 次会议7. 学 院管理委员会(SB)
a. 职责
向教务委员会(AB)汇报,并负责学院课程的运作、管理、发展和质素保证,以及其他学术相关事宜。备注
详尽职责范围请浏览东华学院网页 – 关于东华学院 > 管理,请 按此。b. 組成
主席
院长
成员
各学院副院长 / 项目负责人
最多 4 名由院长推荐的全职/兼职学术人员(副院长 / 课程主任除外)
2名学生代表秘书
1 名由院长推荐相关学院的行政人员
c. 会议次数
每学年召开不少于 4 次会议8. 学生事务委员会(STUAC)
a. 职责1. 制定非学术性学生服务的政策和指引,包括 (但不限于) 各类奖学金/ 奖项分配,以及定期检讨监察机制。
2. 审议学术范畴以外之不当行为并汇报违规案件,必要时予以适当惩处。备注
详尽职责范围请浏览东华学院网页 – 关于东华学院 > 管理,请 按此。b. 組成*
主席
副校长(行政及发展)
成员
学生事务长
校园设施管理处长
资讯科技服务处长
图书馆长
由教务长推荐 1名教务处职员
各学院由院长推荐的学术人员
2 名學生代表(不在學生案件中)秘书
学生事务处职员
*主席可按需求邀请其他职员出席会议。
c. 会议次数
每学年召开不少于 4 次会议D. 学生事务处的职责
- 执行选举法规,以公平公正方式对待所有候选人。
- 作为学生与学生代表之间的沟通渠道,并转达学生的意见供学生代表跟进。
E. 提名
谁可以竞选?
- 所有全日制东华学院学生,并于在学期间无任何违规纪录。
提名需要做什么?
- 获得至少 10 名有投票权的全日制东华学院学生提名。
- 每名学生在同一届任期最多可参选两个学生代表席位。
- 请于提名期内 (2023年12月1日至12月22日) ,将填妥的提名表格连同个人陈述 (如有) ,亲身交至学生事务处 (地址:九龙何文田卫理道31号东华学院马锦灿纪念大楼19楼1901室)。
- 提名表格可于此处下载。
学生事务处的角色
- 提名期完结后的5个工作天内整合候选名单。
- 通知及确认获提名的学生。
- 如果没有任何提名,学生事务处将宣布有关席位在该届将会悬空。
F. 投票程序
- 每位全日制东华学院学生均可就校内各学院管理委员会 /委员会投一票。
- 相关学院的全日制学生方可投票选该学院的学生代表候选人。
- 概不接受委託投票。
G. 确认选举结果
- 获得最多有效选票,同时不少于10%的全日制学生支持的候选人将会当选。
- 学生事务处将在确定选举结果后的下一个工作天内,向所有学生和教职员公布结果。
- 于各学院管理委员会 (SB) 的学生代表选举结果计算,会以该学院的全日制学生总数的10% 为基数。
- 如果两名或以上候选人获得相同票数,学生事务处将尽快安排有关候选人再次进行选举,详细安排将由学生事务处公布。
H. 任期
当选学生代表的任期将自公布日起,为期一年。
I. 補選
- 当任何学院管理委员会 /委员会的学生代表席位出现空缺,需进行补选。
- 根据上述规例,学生事务长有权指派选举主任在空缺出现后一个月内安排补选。
- 根据第3条规定,补选当选的学生代表任期,将与首轮当选的学生代表任期相同。
- 如有席位已进行过一次补选,或维持空缺至任期完结前少于3个月,学生事务长可决定不再进行补选。
J. 修订
本规例将不时进行审查,任何修订均须经学生事务委员会(STUAC)批准。
K. 查询
如有任何查询,请联系我们。
电子邮件 :
电话 :
+852 3190 66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