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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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课程学士学位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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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学位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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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课程
教与学伙伴合作及社区联系
申请程序
院校直接申请 - 自资学士学位及副学位课程注: 提供虚假或具误导性的陈述或数据将导致申请资格被取消申请程序-
有兴趣报读之申请人可于网上递交申请并上载身份证明及学历文件 (www.twc.edu.hk/admi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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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申请人可最多提交3个课程选择。如需增加课程选择,请透过电邮 (applytwc@twc.edu.hk) 联络本科入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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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交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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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课程学额有限,额满后即停止接受申请。
本地生及非本地生的定义持有以下证件均视为:本地生 LS1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LS2 由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签发享有香港特区的居留权 / 入境权之证明文件 LS3 中华人民共和国前往港澳通行证(单程证) LS4 来港就业入境签证 / 进入许可证 LS5 受养人签证(获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处长首次签发受养人签证/进入许可证时未年满18岁的学生) LS6 优秀人才入境计划(签证 / 进入许可证) LS7 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签证 / 进入许可证) LS8 输入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计划(签证 / 进入许可证) LS9 无条件限制逗留(签证) 非本地生 NLS1 学生签证 / 进入许可 NLS2 在非本地毕业生留港 / 回港就业安排下的签证 NLS3 受养人签证(获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处长签发受养人签证/进入许可证时已年满18岁的学生) 备注- 如申请人并不持有上述 LS1 至 LS9 所列的任何身份证明文件,将被界定为非本地学生。
- 本地及非本地申请人将按不同的收生计划予以考虑,并须缴付不同的学费。申请人须于收生程序中提交身份证明文件,以支持其本地或非本地学生身份的申报。如申请人的本地或非本地学生身份有任何变更,必须立即通知本科招生部,并提交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学院保留因申请人本地或非本地学生身份变更而修订录取条款、撤回录取资格及/或取消入学奖学金的权利。
- 获资助学费水平视乎申请人的居留身份及相关资格而定。详情请按此查阅。
评核安排
- 并非每位申请人都会获邀请参加面试。学术部门或会因应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经评估后决定取录与否:
- 学业成绩(例如中学成绩表、公开考试成绩和学业成绩单)
- 个人陈述
- 获邀面试的申请人将透过电邮收到面试安排。
透过直接申请的各课程的初步面试时间表*:
学士学位 / 副学位课程名称 面试月份 (于每学年) 护理学(荣誉)健康科学学士 三至七月 护理学高级文凭 三至五月 医疗影像学(荣誉)理学士 四至七月 医疗化验科学(荣誉)理学士 物理治疗学(荣誉)理学士 放射治疗学(荣誉)理学士 职业治疗学(荣誉)理学士 六至七月 其他课程 三至七月 *此时间表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入学申请结果通知
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将于成功提交完整申请后约4星期收到申请结果。如果您在九月中旬之前没有收到录取决定,您的申请将被视为不成功。接受取录-
申请人在收到课程的取录通知后,须于指定日期前透过网上报名回复是否接受有关取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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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若在接受取录后,获其他课程取录,申请人可修订已接受的课程取录,惟有关修订一经确认后不能取消。申请人于稍后确认学位时,只可确认其最后接受的课程取录。
经大学联合招生办法报名 – 指定专业 / 界别课程资助计划 学士课程应届香港中学文凭试考生可以透过大学联合招生办法 (联招) 申请下列课程于指定专业 / 界别课程资助计划下的学额。收生程序是按照联招规定进行。详情请参阅联招网页 www.jupas.edu.hk。自 2023/24 学年起,东华学院在联招收生的同时(即毋须等待联招收生结果),亦可直接录取非应届联招(非联招)的本地学生,但人数不得超过各指定课程资助学额的20%。详情请参阅 https://www.twc.edu.hk/sssdp。为协助你瞬间了解香港的廉政信息,明白反贪法例如何应用在申请入学及生活的不同范畴,现提供香港廉政公署的「秒懂廉政」网页,欢迎浏览了解更多。

https://www.icac.org.hk/icac/smart/sc/index.html











